【公告】关于旭日北大道全段违停拍摄公告
旭日北大道是上饶县城区贯穿南北的唯一主干道路。道路沿线单位、居民区多,车流量大。受限于城市格局又无法做进一步的道路扩容。
交警大队已根据《上饶县主城区道路交通组织与管理综合提升计划》对旭日大道进行了交通组织优化改造,交通秩序已得到了明显的改善。
近期,我们将马上依据《上饶县主城区道路交通组织与管理综合提升计划》,针对旭日北大道车辆占道违停现象进行严管。
旭日北大道的各种违停乱象
12月4日早高峰在旭日北大道所拍摄,100米路段两边占道违停车辆达到27辆,严重挤占了本已紧张的道路资源。
还有车辆将车停放在路段的掉头口,挤占对向车道的掉头空间,车辆掉头困难导致交通拥堵。
更有甚者各种“花式停车”,完全不顾后方车辆的通行,对此种行为,我们予以曝光谴责!
停车请注意路缘石
我们已经在旭日北大道道路两边路缘石施画了黄色标线,停车前请留意标线是虚线还是实线。
黄色实线区域周边路段:禁止任何车辆停放
虚线区域周边路段:允许临时停放,即停即走。
请注意,我们将在2017年12月15日开始,对旭日北大道(高杆灯路口至老国道路口)车辆的违停乱象进行严管,现对广大市民予以公告。
关于旭日北大道全段违停拍摄公告
广大居民:
根据上饶县城区旭日北大道路段(高杆灯路口至老国道路口)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,为保障交通畅通和居民出行安全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,现决定从2017年12月15日开始,旭日北大道全段的车辆每日07:30至21:30禁止乱停乱放。(路缘石黄色实线区域周边路段禁止任何车辆停放,路缘石虚线区域路段允许临时停放,即停即走。)
对违反规定停放的车辆将进行电子警察抓拍及人工拍摄取证,并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予以处罚,请广大居民和驾驶员予以理解支持,遵照执行。
特此公告
上饶县交警大队
2017.12.6